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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仆铭胸 常闻警钟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4年05月13日

  法官,一个神圣的职业,背负着法律的庄严,肩扛着社会的公正,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。法槌起落、案卷翻飞,一次次的铁案尘封,没有喝彩,没有鲜花,也没有掌声。法官对法律忠诚,对人民忠诚,用默默无闻的工作撑起了司法审判的脊梁,从穿上制服那一刻起,就注定了责任、奉献与牺牲。

  在基层法院,与我们打交道最多的就是那些普普通通的农民,他们怀揣着对法律的信任,对公正的向往踏进法院的大门,所有的期盼,都凝结在我们这些法律的执行者身上。一次公正的判决,会让他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,而不公正的判决,会让他们敌视社会,心灵扭曲。

  一个合格的法官,不光是胸中要充满正气,更多的是忠实于人民的利益,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,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。法官的上帝只有一个,那就是神圣的法律。法官的良心只服从一条,那就是公平与正义。

  2012年4月25日,张某早早地来到微山法院,将一面写着“秉公执法一心为民,无私奉献两袖清风”字样的锦旗送到副院长张振江和民一庭承办法官的手中。“感谢微山法院,感谢办案法官,你们热情为民、秉公执法,让我的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判决,还帮我及时足额地拿到赔偿款”,张某紧紧握住法官的手,激动地说。

  原来,2008年7月12日,郑某驾驶的大客车沿104国道自北向南行驶至微山县韩庄镇时,与同向骑自行车行驶的张某的女儿相撞,致其女儿受伤,两车不同程度损坏。由于伤势严重,张某女儿先后转院多次治疗,经历手术数十次,后经司法鉴定构成残疾并需后续治疗。经微山县交警部门认定,郑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。因赔偿数额争议较大,双方协商不成,2011年5月16日,张某将郑某、郑某所在的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一同告上了法庭。

  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认真审查案件证据,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工作,经过两次开庭审理,依法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原告5.8万元,郑某所在运输公司赔偿106万元,扣除已给付的费用,还需赔偿77余万元,郑某对运输公司的赔款承担连带责任。判决书生效后,为了及时让受害方得到案款,办案法官又多次与被告方联系,争取案结事了。经过持续努力,被告方最终在履行期限内将83万余元的案款全部赔偿到位。

  及时足额地收到了赔偿款,解开了困扰家人多年的心结,张某的家人更被法官热情周到、司法为民的办案态度深深打动。为了表达谢意,张某冒雨从家赶到县城,并连夜赶制了一面锦旗,亲自送给心中的好法官。

  依法办案是司法公正的标志,廉洁奉公是法官的本色。公生明,廉生威,只有无私,才能公正。法官心底无私,权为民所用,利为民所谋,心中只有法律,公正司法才有基础。私心不除,明镜南悬。维护司法公正,需要每个法官为此作出不懈努力。

  审视身边的廉洁环境,我们任重道远。如果说,过去的成绩归功于系统有一个良好的勤政廉政的环境,归功于我们有一支廉洁从业、乐于奉献的干部队伍的话,那么,未来更加繁重的发展任务,更加需要我们发挥无私奉献、勤政廉政的优良传统,立足自己的本职岗位,以务实的态度,勤奋的精神,廉洁的作风,投入到政法队伍中来,共同创造法治社会更加辉煌的明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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